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政策规定,经审核,何玮103户家庭符合南宁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或外来务工人员保障条件,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上述申请家庭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7年11月1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公共租赁住房审核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六楼南宁市保障住房资格审核和管理中心公共租赁住房审核科;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5705842)。
附件:2017年第十批续申请南宁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符合保障条件人员公示名单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11月13日